法学系深入总结赴西北大学法学院交流访问成果
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全院上下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安排的系列活动,深入探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现状和面临问题,积极学习借鉴友邻院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好经验,努力寻求提高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
5月31日,王有强副院长和法学系系主任郝晓红老师带领法学系部分骨干教师赴西北大学法学院交流访问,就教学管理和法学学科发展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与西北大学法学院有关老师进行了友好交流。访问过后,对于如何搞好我院法学专业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改进教学管理,法学系进行了深入总结,并形成了总结报告,现将报告予以公布,供广大师生学习参考。
附:法学系赴西北大学法学院交流访问的总结报告
为了学习先进教学管理经验以促进我院法学专业的学科发展、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由王有强副院长和法学系系主任郝晓红带领王育才、崔彩娴、樊东峰、徐春成四位教师于2012年5月31日到西北大学法学院进行了交流访问。经过与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丹冰、副院长王宝宏和部分直接参与教学管理及实践教学指导工作的教师的座谈,我们对西北大学法学院在办学理念、学科发展、本科教学方案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实施、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期间,刘丹冰院长对我院法学学科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双方还就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念
西北大学法学院是西北地区最早创办的的法学院系,在长期的法学教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其办学理念也不断提升。据刘丹冰院长介绍,他们前些年在办学上也曾遇到过瓶颈和困难,整个学科的发展相对滞后,但他们很快调整了思路,这些年来,各方面的情况迅速改观,整个学院的发展处于积极上进的态势。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基本理念是要和本校的优势学科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本校的资源和平台,团结全院教师,发展教学和科研。他们认为,一个学科的发展离不开学校各方面的支持。他们的基本做法是在各种场合不断呼吁法学学科的重要性,通过踏实、具体的工作使得本校的其他学科认为法学学科对其而言不可或缺,从而让学校领导层加大对法学学科的支持力度。要体现自己的不可或缺性,就必须和其他学科结合起来进行教学科研,与其他学科形成良性互动。这和法学自身的特点有关,任何一个专业领域都离不开法律,因而也就需要法学。结合本校的专业特点,进行特色研究和关联研究,对于法学学科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是系统工程。据刘丹冰院长介绍,他们在学科建设中采取了多种举措:
首先,在原有二级硕士点的基础上,通过申请法学一级硕士点,扩充二级硕士点的数量。目前,西大法学院通过这一方式已设立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四个二级硕士点。刘丹冰院长认为,虽然从经济角度看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学院而言是赔钱的,但却能为学院的学科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因而是必须要抓的。
其次,通过引进高质量的人才来壮大教学科研队伍。近几年,西大法学院每年都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法学院引进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才或高质量的博士,使师资力量大大加强。刘丹冰院长认为,相比于国内其他知名高校,西北大学的知名度和引进人才的条件并不具备太强的吸引力,但西大法学院上下却能够以诚心和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赢得信任,今年甚至还成功签下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
第三,通过改革津贴发放方式,鼓励和支持年轻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活动。每一年度按照学校的规定拿回课时津贴等依条块分割所得的金额后,学院并不是根据学校统一的制度要求向教师发放,而是向青年教师倾斜,使他们在同等条件下比老教师拿到的课时、科研津贴更多,从而激发了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
最后,通过多种方式自行筹措办学经费。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开展法律硕士教育,目前,西大法学院招收三个层次的法律硕士,即在职法律硕士、有法学本科学历的法律硕士和无法学本科学历的法律硕士,其中,对后两个层次的法律硕士进行全日制教育;二是通过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争取社会资源。
总体上,他们通过多方努力,使得法学学科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三、本科教育与实践教学
1、本科教育
西北大学法学院从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恢复招生以来,在本科教育的规模上一直保持较为理性的态度,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扩招,至今一级只招两个班。小规模的本科教育,使得他们可以进行优质教育,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有所保证。
为使本科教育质量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西北大学法学院于今年4月下旬召开了他们称之为“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检讨”的教学工作会议,发动全院教师建言献策,意图从核心课程的梳理、学科平台课方向课跨法学内部学科课和法学相关选修课课程的设置等方面对现有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同时,改革教学方法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比如,增设讨论课。在本次座谈中,刘丹冰院长还特别提到他们的一个做法,就是利用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机会来弥补法学专业学生因为通识课程过多所造成的专业课程学习不足的问题。
2、实践教学
据西大法学院教师介绍,本科实践教学在他们那里也曾经流于形式,但这些年来通过不断的摸索而有了长足地改进。
目前,西大法学院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本科实践教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课内实习。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这类实践性要求高的课程,每门课专设18个学时的实习,由任课教师在课内指导学生完成。
第二,课程实习。即在常规的课程外,专设一门实习课,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实务操作训练。这种实习课只针对大三学生开设,共54学时。
第三,论文实习。即通过学年论文的写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科研训练。在具体操作上,是由教师确定论文选题范围,然后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以前,培养方案中设计的是学生在大二、大三个完成一篇学年论文,现在已调整为只在大三完成一篇即可。
第四、综合实习。即毕业实习。在培养方案中,综合实习被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时长为40个工作日。以前,接受学院统一安排,到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实习的学生能占到85%以上,但近年来由于就业问题,使得毕业实习的安排和管理面临困境,因而,西大法学院准备调整毕业实习的时间。
在上述四个环节实践教学的设计中,尤其值得注意的就是课程实习。所谓课程实习,其实就是模拟法庭实习。不将这种实习放在课外,而是专设一门课程,有两个明显的优点:一是能将具有强烈实践意味的司法文书等程撤并进来,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来认识并学习各种司法文书的写作方法与要求,避免了空洞和枯燥;二是能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件来学习那些无法在理论课上讲解但在实践中又非常重要的操作技巧,从而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
在上述四个环节实践教学的实施中,课程实习同样值得关注。西大法学院在组织实施课程教学时,有两个特别细致的地方:一是编写了模拟法庭操作指南,供教师和学生在实习时参考,这样,既统一了课程实习的基本要求和评判标准,又能避免不同年级学生在做这项实习时的无谓重复劳动;二是实行主讲教师轮换制。法学属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果教师自身没有参与法律实务的经历、不具有实践经验,就无法很好地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但现实中的多种原因使得很多教师的实践经验并不丰富。因此,实践教学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种学习的机会。西北大学法学院在课程实习的操作中采取主讲教师轮换制,就是每一个年级的学生在上这门课时,学院都为他们配备两名教师,其中一名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名的经验欠缺或相对不足,后者协助前者教学同时积累自身经验,下一轮上课时,他(她)再去对别的欠缺经验的教师进行传帮带。按学院规定,每个教师连续主讲实习课程不得超过两轮。这样,每个教师都有担任实践教学课程的机会,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除过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践教学任务外,西大法学院还非常重视利用校内的其他途径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培养。例如,利用“挑战杯”创新大赛和“三下乡”活动,选派教师进行专业指导,从而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再如,西北大学每年9-10月会开展全校性的学术月活动,鉴于该校的综合性背景,法学院鼓励学生去听其他院系的学术讲座以开阔眼界。同时,在每年的学术月里,法学院自己也会为学生举办各式讲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对外学术交流
据刘丹冰院长介绍,他们这些年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学院要求每个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学院会给予充足的参会经费支持,无论职称高低,参会时的交通、食宿报销标准完全相同,但是,参会者必须撰写并提交会议论文,尽量争取在会议上发言。
此外,为了拓展对外学术联系,他们还聘任了一批校外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其所聘任的兼职教授中既有学界知名学者,也有实务界人士。这些为他们开展对外交流提供了渠道。
五、本次交流对我们的启示
通过对西北大学法学院的访问交流,我们认为我院法学学科可以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1、更新学科理念,争取外部支持
学科的发展离不开学校的支持,可供利用的校外资源的多寡对于学科的发展也很重要要。“打铁先得自身硬”,法学学科要想获得学校的支持和更多的校外资源以促进学科发展,首先需要法学系的教师努力增强自身的教学、科研能力,注意结合农林水等我校优势学科进行研究,同时,学院及法学系要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进行必要的宣传,让学校领导层和其他学科能够认识到法学对于他们的价值和意义。
2、修订培养方案,体现办学体色
要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分析当前本科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重新调整培养目标,并以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整合与完善。另外,以专题讲座的方式开设具有我校特色的专业相关课程。
3、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实践课程,将模拟法庭作为课程之一,编写实用的实践教学教材,并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关注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实施情况,创造和完善各种条件,争取获得该计划的支持。
4、活跃内部学术气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对内,在学院及系的层面上积极举办各种活动,通过各种共性话题和专门话题加强与其他专业教师和本专业教师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比如举办本专业内部的小型学术研讨会、教学方式改革研讨会等。
对外,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尤其是有规格有内容的学术会议,并对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进行双向约束。同时,应与省内法学院系建立联系,进行经常性学术交流,时机成熟时举办学术会议或者专题研讨会,提升我校法学学科在省内的地位和影响。另外,还应适当聘任部分知名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到我院担任兼职教学人员,扩大对外合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