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分委员会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决议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6-19 | 阅读次数:
6月18日下午,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文学院2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张磊教授主持,窦琴教授、李晓娥教授、付少平教授、田义文教授、陈遇春教授、李丽霞教授、童水栋教授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对人文学院、外语系2012届本科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首先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张磊教授介绍了整个会议议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和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总体情况,并带领参会人员一同学习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付少平教授和窦琴教授分别介绍了人文学院和外语系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随后参会人员就本科生学位授予要求、毕业要求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2012届本科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经评议、投票、监票人汇总等程序后,第十四分委员会形成决议,建议授予法学、社会学专业王飞翔等 143人法学学士学位;建议授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王博妮等55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建议授予英语专业王佳阳等67人文学学士学位;建议授予法学专业张悦等4名学生(高等成人教育)法学学士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夏文等2名学生(高等成人教育)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