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义文教授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行环境司法专门化考察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11-19 | 阅读次数:
11月2日至14日,我院田义文教授与由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环境法学者以及国内环保律师、环保组织负责人和环保法官组成的考察团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进行为期两周的环境司法专门化考察。
此次考察活动主要围绕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环境公益诉讼和环保法院(庭)建立及运行展开。考察活动首站访问了世界上的第一个环保法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土地和环境法院。布莱恩院长向考察团成员介绍了澳大利亚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土地和环境法院在法院体系中的地位、案件管辖、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案件审理特别是法院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理相关案件等情况。在与昆士兰州环保局皮特法律主管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立法、执法、法律人才特别是律师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同环保组织、绿色律师行的座谈交流,了解了他们在法律普及、诉讼及资金筹措、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团成员还访问了悉尼大学法学院和奥克兰大学法学院,并就环境保护法学教学和研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这次考察学习,我们觉得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境公益诉讼、环保法院(庭)的设立及运行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这对于我国正在建立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正在探索的环保法庭建立及运行,解决环境案件立案难、举证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乃至于对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美丽中国都有着积极的重要作用。
悉尼留影
与昆士兰州环保局Peter法律主管合影
与悉尼大学环境法本·布尔教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