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邀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教授为师生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学专业建设,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3月23日上午,学院在国际交流中心208会议室举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聘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教授为我校兼职教授,副校长侯曦代表学校向巩富文教授颁发了聘书。侯曦副校长在讲话中,对巩富文教授受聘我校兼职教授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巩富文教授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学校的发展、特别是法学专业的教学与学科发展提供有力帮助。
在学院的邀请下,巩富文教授为全校师生做了”检察机关的职责与新刑诉法的修改”的学术报告。在报告中,巩富文教授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随后,结合刚刚闭幕的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详细论述了该法 时隔16年后又一次重大修改,是一大历史性进步,是一场历史性革命,是一个创新型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巩富文教授的精彩报告为师生进一步了解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提供了重要启示,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在互动交流中,巩富文教授认真回答了学生们提出的具体问题。
报告人简介:
巩富文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诉讼法学、法理学与中国刑诉史的研究。现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先后任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校工会副主席、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同时还兼任中国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农工民主党中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常委、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常委等职。
巩富文教授先后主持、参加国家、省部级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77项。著有《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研究》个人专著1部,主编《法律基础新编》、《检察实践创新与思考》等著作6部、合著《有序民主论——当代反腐建廉新战略研究》等著作41部,在《中国法学》、《人民检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百余种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侯曦副校长向巩富文教授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巩富文教授在国际交流中心208会议室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