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赵和理为我院师生作专题报告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12-19 | 阅读次数:
12月18日下午14:30,经法学系联络,我院邀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学博士、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赵合理在国际交流中心207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王有强副院长主持,法学专业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
赵合理副庭长首先阐述了 “宽严相济”在刑事司法中的含义及意义、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台的背景及基本内容,随后,结合自身司法实践就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共同犯罪致人死亡案件、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案件、定罪量刑疑难案件等四种情况下的具体应用作了分析和说明。同时,赵副庭长就各界争议较大的陕西药家鑫案件、云南李昌奎案件、北京大学生向黑熊泼硫酸案件中的定罪量刑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还就如何使法官正确应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确保司法公正、如何在社会公众的“重刑”思想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寻求平衡等问题与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赵合理副庭长的报告既有丰富的案例和政策法律依据,又有精深、独到的分析,语言严谨而不失幽默,使参与报告会的师生在轻松的气氛中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这一专题有了全面、深入的理解。
赵合理博士作报告
王有强副院长主持报告会
会场